各相关单位、科研团队及教师:
为严格执行《南京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管理办法》(南工校实〔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测试收入的分配与入账流程,经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专题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服务收入覆盖范围
凡使用学校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开展开放共享所产生的服务收入,均须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分配比例与入账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拆分收入。
二、测试服务收入分配标准
所有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产生的服务收入,按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按比例进行分配。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分配方案,报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三、测试收入入账流程
所有测试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统一账户管理(详见附件2),严禁转入其他账户(特别是个人科研账户)。测试收入申请入账须严格执行以下审核备案程序:
1.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入账申请表(附件3),所在单位对收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入账申请分为校内转入账和校外转入账两种类型,对应不同账号,请务必正确填写。其中,申请校内转入账时,须提供委托测试方的网约报销单。
2.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
3.备案完成后,向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收入进账划转手续。
四、责任追究机制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仪器开放共享测试收入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账手续。对未按规定执行收入入账、私自收取测试费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入管理规范有序。如有疑问,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58139232。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管理办法》(南工校实〔2025〕1号)
2.各单位仪器开放共享收入账号明细表
3.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经费入账申请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