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扎实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夏季及暑假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核查
学校对实验室风险清单填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核查清单是否张贴上墙,是否填报属实。对于组织实施不得力、排查填报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学院(单位)、实验室,学校将予以通报。
二、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阶段(6月12日-6月23日)
各学院(单位)对照《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指标体系》(附件2)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至少有1名主要负责人参加。务必做到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工作全落实。
各学院应组织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实验物资全面清查,对所用仪器设备、危化试剂、实验样品、耗材工具等逐项核对梳理,集中清理过期药品、废旧试剂及破损器具,建立完善清退台账,严禁私自丢弃、转让或带走实验物资。
2.学校现场检查阶段(6月24日-6月26日)
学校督查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并通报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及处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加热设备、压力容器、消防安全、实验室废气、危险废物和日常管理等方面。
1. 危化品管理
(1)夏季高温、阳光直射易引发化学品变质、气体膨胀、设备过热,进而导致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各实验室要全面加强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控,各类危化品须存放于阴凉避光处并配齐遮阳降温设施,高温时段暂停高风险放热、分解类实验,及时疏导反应热量。
(2)化学品严格分类存放。化学品存储遵循“上固下液”原则;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
(3)遵照“最小化原则”严控危化品数量。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100 L或100 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 L或50 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得大于25 L或25 kg。常年大量使用易燃易爆溶剂或气体须加装泄漏报警器,储存部位应加装常时排风或与检测报警联动排风装置。
(4)易制毒、易制爆管控化学品存储在专用储存柜,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配备视频监控且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得小于30天;建立详细的使用台账,记录用途、使用量和结余量,确保账物相符。
2. 加热设备(烘箱、电阻炉等)安全管理
(1)合理管控大功率设备运行时长,强化通风散热。
(2)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杂物等,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
(3)烘箱等加热设备内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不得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4)使用加热设备时,温度较高的实验须有人值守或有实时监控措施。
3. 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
(1)气瓶需远离热源与暴晒区域并牢固固定,保障报警、泄压装置正常运行,加大巡检频次。
(2)合理控制气瓶数量,气瓶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须张贴详细的管路图,管路标识正确。
(3)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大量惰性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
4. 消防安全
(1)实验室内消防通道通畅,严禁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如纸箱、泡沫等)。
(2)严禁电源电线私拉乱接,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
5. 危险废物管理
(1)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再分类收集。倒入含强氧化性物质或强还原性物质的废液前,须进行预处理以免氧化性和还原性物质的残留。若废液混合存在危险反应的可能性(如爆炸、燃烧、有毒气体释放、剧烈放热等),应按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反应产生危害。
(2)化学污染物严格分类收集。沾染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的化学污染物须进行安全处置;相互接触有可能发生反应的,须安全有效处理后分开存放。锂、钠、钾等活泼金属废弃物,要进行预处理,变成稳定物质后单独收集。
(3)化学污染物严禁与生活垃圾(如饮料瓶、快递盒、包装袋、泡沫、建筑垃圾等)、失效试剂、化学品等混放。
(4)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过柱子、旋蒸、结晶、洗涤、搅拌等实验操作)要在通风橱内(或排风罩)操作,且通风橱玻璃视窗要开至离台面10-15 cm,通风橱内保持整洁。
6. 实验室日常管理
(1)实验室卫生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实验完毕及时清理台面,物品及时归位。
(2)高温时段暂停高风险放热、分解类实验,及时疏导反应热量。
(3)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实验方案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4)实验过程中有人在岗值守,进行高危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过夜实验履行报备审批手续。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请各学院(单位)于6月23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ysaq@njtech.edu.cn。(联系人:余雅昕,电话:5813923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学院(单位)盖章后,自行存档备查。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指标体系》(2026版)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