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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9 14:07:11 浏览次数: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5-29

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62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学校将开展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1.实验室自查填报阶段(529日—612日)

为贯彻教育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实验室须按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要求,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危险源管理—危险源风险清单”界面,如实填报本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类别、风险序号、危险源内容和风险处置措施等内容(操作手册与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经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审核后方可提交。同时,形成《XX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2)张贴上墙。

2.学院(单位)核查阶段(613-617日)

各学院(单位)须组织专业检查队伍,对所属实验室风险清单填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审核,摸清本单位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建立院级层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持续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617日前将XX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清单》(附件3)电子版发至sysaq@njtech.edu.cn,纸质材料须经本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人:李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25-58139233,地点:行政楼324)。

3.学校专项督查阶段(618日—623日)

学校将对实验室风险清单填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组织实施不得力、排查填报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学院(单位)、实验室,学校将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责任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此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排查、填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二)聚焦风险,精准管控。各学院(单位)要聚焦本单位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等,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资源投入与条件保障,增强专业安全管理队伍,深化教育培训,实施更加精准管控,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附件:

1. 《危险源风险清单操作手册与填报注意事项》

2. XX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3. XX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清单》

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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