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6/04/27 14:04:52 浏览次数: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4-27

各学院(单位):

为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学院(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规范实验活动安全管理

开展实验前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尤其是改变关键参数必须重新进行分析,通过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审核后方可进行实验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不得脱岗。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通风橱、水电气、门窗等。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危化品管理

易制毒、易制爆管控化学品存储在专用储存柜,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化学品严格分类存放。化学品存储遵循“上固下液”原则,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遵照“最小化原则”严控危化品数量。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100 L100 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 L50 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得大于25 L25 kg

(二)气瓶等压力容器管理

气瓶等压力容器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实验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气瓶合理固定,使用气瓶时,先旋动总阀,后开减压阀;使用结束,先关闭总阀,再关减压阀。未在使用中的气瓶应有气瓶帽。

(三)加热设备安全管理

使用加热设备时,温度较高的实验须有人值守或有实时监控措施。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不得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使用烘箱完毕,清理物品、切断电源,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后方能离开。

(四)实验室日常管理

实验过程中充分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

四、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切实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五、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巡查

各学院(单位)假期值班人员负有实验室安全巡查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