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本科实验教学条件稳步提升,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工校实〔2025〕10号)、《南京工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南工校财〔2021〕1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5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及现有本科实验设备完好率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与内容
(一)评价范围
各学院2025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本科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经费投入的实验教学设备)。
(二)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将从项目目标、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三个方面入手,重点评价各学院预算计划合理性、预期目标达成度、项目建设进度及完成率、使用率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流程
(一)学院自评阶段(4月)
各学院全面总结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在服务教学等方面的具体成效,填报《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和《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执行情况表》(附件2),并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3)进行自评。
(二)学校评价阶段(5-6月)
学校成立评价工作组,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组将对照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与自评报告,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核查、会议评审等方式,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与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反馈至相关学院。
(三)实施整改(7月)
各学院根据学校评价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下一步的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改进。
三、现有本科实验设备完好率排查
各学院自即日起同步开展现有本科实验设备完好率排查工作,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维修。学校将在建设项目评价阶段完成设备完好率抽查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自评报告》、《设备执行情况表》、《自评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明正楼33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njtech.edu.cn。
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58139251。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执行情况表
3.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