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增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单位)要按照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根据学科或科研方向和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基础条件、人员队伍的现状,结合本学院(单位)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共享情况,科学合理地编报本年度购置追加规划,需落实充足的采购经费来源。
2.依据“科学规划、合理购置、厉行节约、突出效益”的原则,坚决防止盲目采购和重复购置。
3.未纳入年度购置计划的大型仪器设备后续不得进行采购。
二、编报要求和说明
1.所有拟于2025年采购,且2024年11月未申报购置计划的(金额3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应纳入本次增补。
2.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应先行对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可行性论证,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3.购置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进行调研,避免申请配置校内现存同类仪器设备较多且功能满足研究需要的仪器设备。
三、材料报送和说明
各学院(单位)认真填写《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增补汇总表》(附件1)和增补设备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并于5月28日(周三)前电子版发至邮箱sbglk@njtech.edu.cn;同时将《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增补汇总表》(一份)及各设备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交至明正楼339室。
联系人:蒋李、王敏,联系电话:58139232 。
附件:1.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增补汇总表
2. 南京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