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管理规范
(2025版)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主要分为化学废液、空瓶和化学污染物,各产废实验室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一)化学废液
1.化学废液一般分无机废液(包括:酸性废液、含氰废液、含汞废液、其他无机废液)、有机废液(包括:高卤素有机废液、其他有机废液)。
2.废液应装入25L小口径方形废液桶,废液桶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废液桶周边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危险废物投放记录表》,详细记录投放时间、主要化学成分、投放人等信息。
3. 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再分类收集。倒入含强氧化性物质或强还原性物质的废液前,须进行预处理以免氧化性和还原性物质的残留。若废液混合存在危险反应的可能性(如爆炸、燃烧、有毒气体释放、剧烈放热等),应按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反应产生危害。
4.废液桶要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不得使用铁质托盘),拧紧内盖和外盖,桶面清洁,不变形,不滴漏,并留有10cm以上的空间。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拧紧内盖和外盖,严禁敞口放置。
5.废液在收集、倾倒过程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护目镜。
6.存放两种及以上不相容液态危险废物时,应分类分区存放,且不得共用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二)空瓶
1.实验室试剂瓶(含塑料瓶、塑料桶)盖紧内外盖,置于纸箱内,瓶内不得残留液体。
2.玻璃瓶和塑料瓶应分开存放,同种大小、规格的尽量统一存放。
(三)化学污染物(包括沾染化学品的手套、纸巾、移液管、滴定管等)
1.涉化实验室应至少配备2个防火垃圾桶(脚踏式)。化学污染物必须放到防火垃圾桶(内衬垃圾袋)内,严禁放到纸箱内。
2.化学污染物严格分类收集。沾染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的化学污染物须进行安全处置;相互接触有可能发生反应的,须安全有效处理后分开存放。
3.锂、钠、钾、镁等活泼金属废弃物,要进行预处理,变成稳定物质后单独收集。
4.收集过程中不同防火垃圾桶内化学污染物不得混装。
5.化学污染物严禁与生活垃圾(如饮料瓶、快递盒、包装袋、纸芯、泡沫、建筑垃圾等)、失效试剂、化学品等混放。
6.破碎玻璃器皿、针头等应存放于锐器盒内。
二、每间实验室须明确危废管理责任人,每周对包装容器、防渗漏措施、标签标识、存放期限及投放记录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分类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与不相容的物质、材料接触。
四、实验室固定区域存放危险废物,设置警戒线,张贴警示标识、危废产生源标签、废液相容表和《危险废物收集管理规范》。采取防风、防雨、防晒以及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警戒线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五、所有危险废物包装容器须张贴对应的危险废物标签(含分类标签)和《投放登记表》。包装容器要坚固、可靠,不得有跑冒滴漏。
六、严禁在危险废物周围堆放加热设备、化学试剂、气瓶及可燃物品等。
七、各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及时预约申报并交由学校处置,严禁长时间在实验室内堆积。
八、对于未按规范要求收集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学校将暂停回收该实验室的危险废物,并通报至所在学院(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