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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14:44:11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育人工作,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研制和改造,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工校实〔2022〕11 号)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范围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是指本人自行设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自行加工、委托加工或外购零部件组装制成的,能更好地满足特定需求的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重点支持项目包括贴近实验教学实际,针对已有实验进行仪器设备技术改进、功能提升;对进口仪器设备的国产化可替代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仪器管理人员或直接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每位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资助部分经费,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3.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应是技术成熟、方案明确或已有前期研究成果,学校不支持探索性、试验性的项目。

4.资助经费仅用于制作仪器设备所需的组件、材料的购置,仪器设备的加工、安装调试费用等费用,不能支付研究人员的劳务等其他费用。经费预算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列出,并注明是否本年度内完成结算。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阶段

项目负责人填报《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提交本单位实验中心;

(二)单位遴选阶段

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实用性、先进性、经济性、推广性以及技术路线、经费与进度安排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填写审核意见。择优推荐排序,并提交《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推荐汇总表》;

(三)专家评审及立项阶段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对项目内容进行符合性初选审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答辩准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11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明正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njtech.edu.cn。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58139251。 

附件:

1.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

2.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推荐汇总表

3.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设备及材料清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