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持续加强学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将安全理念转化为自觉安全行为,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与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课程学习与准入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涉化学院:安全学院、环境学院、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化学学院、能源学院、生工学院、药学院、食品学院、城建学院、柔电学院、生化中心、重点实验室、轻质中心学习《危化品规范存放及使用》《气瓶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3门校本课程。
2.非涉化学院:建筑学院 、艺术学院、经管学院、法政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测绘学院、交通学院学习《用水用电安全》1门校本课程。
3.其他学院:机械学院、数理学院、土木学院、电控学院等单位涉化实验室学习《危化品规范存放及使用》《气瓶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3门校本课程,非涉化实验室学习《用水用电安全》1门校本课程。
二、学习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5月30日。
三、组织方式
1. 请各学院(单位)组织本单位2023级研究生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平台(https://njtechlas.mh.chaoxing.com/)或超星学习通APP进行实验室安全课程学习,完成课程学习后方可参加课程考试(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 考试合格(90分及以上)后请下载合格证书,打印纸质证书或手机留存电子证书,持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认真组织2023级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习与考试,未通过考试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学校将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未通过考试进入实验室的,将对学生和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联系人:余老师;邮箱:sysaq@njtech.edu.cn;电话:025-58139233;QQ群:621168417。
附件. 实验室安全课程学习与考试操作指南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