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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10:31:45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本科实验教学条件稳步提升,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工校实〔2022〕11号)、《南京工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南工校财〔2021〕15号),学校将开展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估范围与内容

(一)评估范围

各学院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本科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经费投入的实验教学设备)。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将从项目目标、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三个方面入手,主要评估各学院预算计划合理性、预期目标达成度、项目建设进度及完成率、新购仪器设备使用率等情况。

二、绩效评估流程

(一)学院自评阶段(38-320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实施,全面总结本单位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在服务教学等方面的具体成效,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评,并完成《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执行情况表》(附件3)。

(二)学校评估阶段(3-4月)

学校成立评估工作组,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评估工作组将对照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与自评报告,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核查、会议评审等方式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与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学院。

(三)实施整改(5月)

各学院根据评估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下一步的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改进。

本次评估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未达预期目标的单位,将酌情削减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320日前将纸质版《自评表》《自评报告》《设备执行情况表》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明正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njtech.edu.cn。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58139251。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2.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执行情况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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