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启动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场核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安排
1.核查时间:10月17-19日
2.核查组织:学校成立工作组,负责现场核查的具体实施,安排见附表,具体检查时间由核查组联络人员与学院联系人沟通确定。
二、核查流程
(一)集中会议
1.实验中心主任汇报2020-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总体情况,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自评结果等基本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目标达成情况。
2.核查组专家提问、交流。
(二)查阅资料
检查组查阅中心近三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支撑材料。
(三)现场检查
1.核查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根据《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执行情况表》,逐一核对设备清单。重点关注项目管理、项目效益情况,包括账实是否相符合、设备利用率与完好率、实验开出率、是否发挥效益等。
2.抽查现有设备运行状况。重点关注现有设备完好率是否达到100%。
3.抽查实验课程授课情况。重点关注设备支持的实验项目开出率,现有设备台套是否满足教学要求。
(四)评估意见与反馈
核查组形成评估意见,并给出评估分数。
三、其他要求
通过对各单位已交材料审核发现,部分学院自查不全面,提交信息不符合规范,请于现场核查前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
1.确保台账清楚。购置计划中有项目变更(包括取消、新增、名称与金额变更)均要在执行情况中备注,并与当年教学设备费支出的所有资产(可在国有资产库查询)保持一致,特别是设备执行情况表中执行总额要与当年经费账号中实际发生相符。
2.确保账实相符。教学设备实际执行的数量、存放地址、服务实验项目、使用方向(教学\科研)等信息务必自查清楚,填写完整。现场核查过程中若在用设备与学院提交设备执行情况表不符将按比例扣分。
3.教学实验室需有完整的使用或运行记录。若需要实验室使用记录本的,近期可至明正楼337领取。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10月12日
现场核查安排表 |
分组 序号 | 核查组联络人员 | 核查学院 | 学院联系人 |
1 | 胡舒 | 安全学院 | 朱顺兵 |
建筑学院 | 葛峰 |
体育学院 | 解涛瑞 |
生工学院 | 宫长斌 |
药学院 | 唐苏苏 |
化分学院 | 沈志良 |
2 | 何英 | 材料学院 | 鲁钢 |
土木学院 | 万里 |
测绘学院 | 束蝉方 |
交通学院 | 吴琪 |
3 | 李静娴 | 化工学院 | 刘畅 |
食品学院 | 刘洋 |
环境学院 | 胡勇 |
城建学院 | 李丹 |
数理学院 | 王文娟 |
4 | 胡舒 | 艺术学院 | 黄山 |
经管学院 | 戴槟 |
法政学院 | 杭兰旅 |
机械学院 | 程文洁 |
电控学院 | 易辉 |
能源学院 | 于晓峰 |
计信学院 | 郭天文 |
外语学院 | 罗庆 |
柔电学院 | 杨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