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和学校相关要求,全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报备工作
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在9月27日前通过“实验室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实验室假期报备”进行报备,凡未报备的实验室,假期不得开放使用。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院(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
(一)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值守老师,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高温设备、水电安全、消防安全、废气和危险废物等方面管理。实验过程中有人在岗值守,充分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在实验室食宿。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不得脱岗。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通风橱、水电气、门窗等。加强服务外包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四、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实验室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切实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