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19号)要求,为做好2022-2023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掌握我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保证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填报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我校需要报送8个报表相关数据,包括7 个基表和综表一。其中基表一、二、七和综表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由学院(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填报;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填报。
三、填报要求
1、统计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所有数据须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报(见附件1),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中实验教学任务量应与该学年中在“南京工业大学绩效管理平台”填报的本单位实验教学任务一致;独立设课的实验编号最后一位为“*”;实验室人员编号为工号后四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务必更新。
3、基表三、基表六(见附件2、3)请于9月8日前将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的书面稿报送明正楼337室,电子稿发送至sysglk@njtech.edu.cn。
4、基表四、基表五在“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中录入数据(沿用原软件,单位库见附件4)。其中,实验课程库(x_kck.DBF)、实验名称库(x_symc.DBF)、实验项目库(x_syxm.DBF)、实验人员库(x_ry.DBF)共4个数据库请于9月13日前发送至sysglk@njtech.edu.cn。
5.学校集中安排现场答疑与数据报送工作,请未完成报送的老师携带4个数据库于9月13日(9:30-16:00)前往博学楼443室报送。
四、其他事项
基表三填报咨询联系人:实验室设备岗蒋老师,电话:025-58139232;
基表四、五、六填报咨询联系人:实验室建设岗何老师、胡老师,电话:025-58139251。
特此通知。
附件1 基表填报说明
附件2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附件3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件4 软件及单位库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