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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教学设备费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14:06:37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教学设备费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学科建设经费下达的购置计划加快执行、尽快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购置计划备案

 2023年本科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的购置计划已在采购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完成最终审核,各学院分管院领导须在采购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待办事项中确认本单位购置计划,以完成在线备案工作。(登录网站:http://cggl.njtech.edu.cn/,使用统一身份认证从教职工入口进入,具体操作见附件1

未完成备案的学院无法启动本单位本科人才条件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采购工作。

2.采购项目申请

所有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均须办理线上采购申请,采购申请途径如下:

途径1.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登录采购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我要采购-货物采购申请。(已备案购置计划可直接点击选择计划,无须重复填写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2

途径2.采购人(教职员工)登录智慧南工(i.njtech.edu.cn)-办事大厅-全部事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教学科研类固定资产采购

推荐使用途径1进行采购申请;“申请理由”需注明教学设备费采购以及设备申报编号20万以上(含)大型仪器设备须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3.采购项目执行

1)采购申请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采购执行环节,采购执行过程(特别是采购方式、途径)需按照审核意见进行。

2)今年部分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的经费来源为“校银合作”,由我处单独联系申购人组织采购。

3)采购工作按《设备、软件、家具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主要为第8910条),具体采购流程请查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家具采购流程》。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设备费采购工作,认真组织调研和论证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购置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购置计划或变更项目内容等。

 3.10万元以下教学设备应于731日前完成采购;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设备采购应于710日前完成线上采购申请。

    三、工作联系

购置计划调整:实验室建设管理岗 联系人:胡舒;联系电话:58139251;地址:明正楼337

采购过程管理:实验室设备管理岗 联系人:王敏、蒋李;联系电话:58139232;地点:明正楼33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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