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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15:49:14 浏览次数: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4

各学院(单位):

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15-221日)

各学院(单位)对照《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指标体系(2022版)》(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至少有1名主要负责人参加。务必做到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工作全落实。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22-224日)

学校督查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并通报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及处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实验室日常管理、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气瓶等方面,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日常管理

1)实验室卫生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实验完毕及时清理台面,物品及时归位。

2)实验过程中全程穿着实验服(全棉)、佩戴口罩和手套,开展化学实验须佩戴防护眼镜。

3)实验过程中有人在岗值守,进行高危实验时至少 2 人在场。

(二)消防安全

1)实验室内消防通道通畅,严禁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如纸箱、泡沫等)。

2)楼宇过道等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严禁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且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方便取用;灭火毯正确悬挂。

 4)严禁电源电线私拉乱接,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

(三)危化品安全

1)所有化学品柜按规范要求张贴化学品清单,定期更新。

2)遵照“最小化原则” 严控危化品数量。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50L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得大于20L20kg

3)易制毒、易制爆管控化学品存储在专用储存柜,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配备视频监控且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得小于30天;建立详细的使用台帐,记录用途、使用量和结余量,确保账物不符。

4)使用易挥发试剂,或会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物质的,要在通风橱内操作。实验时通风橱可调玻璃视窗开至离台面10-15厘米。

(四)危险废物安全

1)实验室固定区域存放危险废物,设置警戒线,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签。

2)所有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张贴相应的、内容完整的危险废物标签。

3)废液桶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化学污染物放入实验室防火垃圾桶内;化学污染物相互接触有可能发生反应的须经安全处理后分开存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和化学品。

(五)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

1)气瓶等压力容器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实验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合理控制气瓶数量,气瓶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气瓶合理固定,气体管路连接正确、标识清晰,管路材质合理,无破损、老化现象。

3)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大量惰性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

4)使用气瓶时,先旋动总阀,后开减压阀;使用结束,先关闭总阀,再关减压阀。未在使用中的气瓶应有气瓶帽。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请各学院(单位)于221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ysaq@njtech.edu.cn。(联系人:余雅昕,电话:5813923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学院(单位)盖章后,自行存档备查。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指标体系(2022版)》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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